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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关于对永丰县华菱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被税务部门列为的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8    来源:

市国税、市地税等有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

  近日,收到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公布的第一批被税务部门列为失信单位的“黑名单”,其中有我市永丰县华菱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了落实对这6家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对上述6家企业是否属于吉安市管辖范围企业及失信信息是否准确进行识别确认,本月月底前将识别确认结果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关于印发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相关要求,依照备忘录所列惩戒措施对上述6家失信企业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从2018年元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将惩戒结果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其中,市直各单位惩戒结果直报,县(市、区)惩戒结果由各县(市、区)发改委汇总上报。

  三是对上述6家企业失信单位如有调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兰琎 8218590 邮箱:jwwj@jian.gov.cn

  附件:1、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798号)

  2、吉安市第一批被税务部门列为失信单位“黑名单”

  吉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安市发改委代)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