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四
发布时间: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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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合执法的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需要开展常规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由牵头单位提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对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查处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可提前3日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市旅游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
(三)紧急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牵头单位应及时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事后予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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