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措施
发布时间:
2018-10-31
来源:
联合惩戒措施分为3类。第一类是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比如依法限制失信当事人进入旅游市场、依法限制取得生产许可、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等。第二类是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第三类是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比如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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