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房管局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关于印发《房管局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房管所: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房管局管理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房管局管理制度汇编
一、房管局作息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每天早上8:10上班时到会议室集中点到,由每周值班领导负责打考勤,不得迟到早退。下班时间夏季为6:00,冬季为5:30(具体时间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2、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点到的,要事先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说明原因,由值周领导在考勤记录表上记录好。
(二)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制。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做好来人、来电的接待及登记,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
(三)请销假制度
1、请假一律实行书面审批,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2、有事请假和一般病假一律先从本人公休假里抵扣,公休假抵扣完后无特殊情况再请假的,每超过一天,扣除当月一天的工资,依次累计。
3、住院病假先由本人口头请假,事后凭医院证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4、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陪护假等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
5、请假时间到期后应及时到岗并向有关领导报告销假。
二、房管局工作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是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态度热情、认真办理;不是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耐心细致的告知并主动联系落实。
2、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对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要认真办理;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做主。
3、工作人员无论何时何地,一律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
4、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局里的工作安排、岗位交流、人事变动。
5、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和串岗,不能从事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电影及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三、房管局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严禁先接待后报告,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2、公务接待要先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填写《房管局公务接待审批表》进行安排。
3、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有网上申报系统的饭店,接待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名贵菜肴。
4、在工作时间、值班和执行公务时一律不准饮酒。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同城吃请”、严禁利用公款内部聚餐。
四、房管局财务管理制度
1、日常经费的支出,票据由经办人签字,局人秘股负责人核准,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2、专项经费的支出,票据由经办人签字,局分管领导核准,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按相关程序报账。
3、大额资金的支出(3万元以上),需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再按相关程序报账。
4、因出差、培训等公务需要借支公款的,须经局长同意后,书面报分管财务领导核准,局长审批,事后凭正式发票及时报账。
5、办公用品的采购,网上办公系统的购买、后期维护由各股室提出,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超出3万元的,需经局班子会集体研究。
6、各股室在打印店、广告店订做文印业务,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印材料、广告制作等由具体经办人当场签字确认。
7、房管局未享受公车补贴的工作人员,因公办事产生的交通费由局里适当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①城市建成区内(含蒲亭、河东、宝塔)因公办事来回一趟6元;②因公下乡聂桥以内(含聂桥)来回一趟50元,聂桥以外来回一趟70元;③因公到九江市办事来回一趟170元,到南昌市办事来回一趟220元;④到外县、市办事参照去九江、南昌的标准适当调整;⑤交通费补贴实行一月一报账,具体出车人填写好明细表,证明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按相关程序报账。
五、房管局文印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所有收文实行办公室一个口子进,专人收、登记和分类处理,对主要领导批好的文件,办公室及时送交分管领导或具体责任人,并及时加强督办。
2、发文管理:凡以局里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各股室负责拟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交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须将领导签发稿和定稿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印发文件时,办公室须留审签稿和一份正式文件一并存档。
3、印章管理: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交他人代为使用,涉及到合同、协议和各股室重要材料要盖章,须由分管领导实名签署意见,同时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建立用章登记制,每次用章次数、事由应登记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