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目的
发布时间:
2018-07-20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认真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广大企业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与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务员局、外汇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共计27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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