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重大项目落实年”联合督查工作,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结合德安“重大项目落实年”实施方案及已出台的督查方案,我县于4月12日进一步制定了如下督查方案: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办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发改委主任任常务副主任的县“重大项目落实年”联合督查办公室,并确定了成员名单及主要任务;二是明确了督查内容,重点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招商引资新上项目情况、服务项目情况、招工情况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查;三是实行了每周督查、平时督查和专项督查制度,采用“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所有项目实地督查,同时每半年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新闻媒体参与督查。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落实年”督查工作,督查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了解项目建设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客观、真督实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行动从简,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