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为有效减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县安委会消防安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消防重要性的认识
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工作形势丝毫不容乐观,存在大量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消防设施配套建设没完全到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防火宣传教育不深入,小区消防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因此,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制度,认真履行好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要求建设消防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器材质量,并通过消防验收取得合格证。
物业服务企业:一是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积极进行整改,及时向辖区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社区汇报,落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三是组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开展防火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畅通;五是每年至少一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六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三、履行职责,认真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1、开展经常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占用楼梯间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增强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治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停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在安全通道、楼梯间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业主占用停放、私拉电线;要集中力量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占用公共走道和楼梯间、堵塞消防通道、乱拉电线和接线板等进行清理。
3、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使用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四、强化督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从即日起至12月,集中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我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的,要予以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