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借力创建生态工业园区 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样板
作为全省唯一的沿江城市,2017年以来,九江市以工业园区为生态化改造试点单位,不断探索工业园区生态化可持续发展,破解工业增量与环境容量、监管从严与发展受限、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等一批突出矛盾,取得了较大成效。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试点成果,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探索绿色生态发展新路径,落实“引环保企业、建生态园区、促绿色发展”要求,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近出台《关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实施意见》,着力创建新型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工业园区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力打造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九江生态工业园区样板,助推“九江全面崛起、百姓更加幸福”目标的实现。
二、明确目标任务,“五大升级”推动园区建设景观化、环保化、安全化、循环化、智能化
《实施意见》提出,2018年底前,九江全市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基本完成。到2020年,在全市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园区,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园区“环境景观化、企业环保化、生产安全化、产业循环化、管理智能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一)推动生产生活环境升级,建设景观化园区
1.健全园区基本要素保障。坚持把完善要素保障作为增强园区吸引力的关键,按照园区“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热力、有线电视管线和平整土地等“九通一平”建设要求进行拾遗补缺,全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要素支撑。充分利用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促进园区周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向园区延伸。采取政府投资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完善园区医院、学校、综合市场、停车场、加油站、公租房、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配套设施。
2.扩大园区绿化覆盖面。加强园区道路和主干道两侧以及厂区的绿化建设,扩大绿色植被覆盖面。根据实际情况拆墙透绿,让道路两侧与厂区绿化连为一体。充分利用现有空间,均衡分布景观节点,各景观节点以绿化为主,按不同品种、不同季节、不同颜色进行植物配置,同时把握节约原则,不铺张浪费。对遭破坏山体进行修复整治并有效复绿,逐步实现园区绿化覆盖率30%以上。
3.提高园区美化亮化水平。加强园区市容管理和环卫保洁,有效管控园区内各类粉尘、扬尘和烟尘产生源头,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园区道路两旁空白地带要建成园区绿地,园区人行道铺设、路灯架杆、指示牌设置要体现特色和风格,做到协调一致,在确保满足道路两旁路灯需求的前提下,适当增添景观灯渲染,营造宜人夜景。
4.规范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加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在厂房建造中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规范园区企业建筑风格,不搞脱离园区景观特征的建筑、不建影响园区整体形象的设施,保持园区建筑风格在整体上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开展企业外立面、围墙综合改造工程,提升园区内建筑整体形象。
(二)推动污染防治升级,建设环保化园区。
1.严格园区环境准入条件。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强化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不降低环境准入门槛作为园区招商引资前提条件,入园项目预审实行相关部门联审联批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进行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加强园区环保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进行集中供电、供气、供热,实现污水、垃圾和废弃物的统一处理,形成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网络。对涉水重化工企业实施“一企一管”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出水至少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污水管网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加强园区企业污染防治。园区废气、粉尘产排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收集和处理设施并进行预处理,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园区污水产排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预处理,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园区企业对环评批复中明确为危险废物和暂按危废管理的固体废物,实行规范化严格管理,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依法淘汰园区落后产能以及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对污染严重、职业病危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4.加大园区环境执法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对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推动安全监管升级,建设安全化园区
1.统筹园区安全设施建设。园区建设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完善水、电、气、污水处理、公用管廊、皮带栈桥、油气管线、道路交通、医院、应急救援设施、消防站、疏散场地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的专业化共建共享。园区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充分考虑项目安全风险及其与本园区产业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要求选择接纳企业投资落户。
2.落实园区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园区管委会要全面履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相关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对企业存在的所有安全隐患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企业安全生产把关不严的,要立即纠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停产整顿;对发展方式落后、安全风险高的,要督促依法淘汰退出。
3.强化园区企业安全管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实行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企业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风险点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4.加强园区应急保障建设。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企企联合、政企联合或相关职能部门单独出资投入等方式,整合和优化园区专业应急救援资源,组建园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园区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政企协作机制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用保障机制,构建信息共享、预警发布和协同响应体系,提高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协同联动和指挥决策效能,确保遇到各类突发事件能快速、有效处置。
(四)推动生产方式升级,建设循环化园区
1. 完善园区循环产业链。按照发展循环经济、打造生态产业链的要求,科学规划产业上下游项目及关联项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及循环利用,形成资源共享和副产品互换的产业共生组合。加大石油化工、有机硅、纤维素纤维、玻璃纤维、锂离子电池材料等重点产业链的延链壮链补链力度。
2.促进园区绿色生产转型。积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采用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工艺流程,促进企业向绿色化生产方式转型,引导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发挥行业龙头作用,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淘汰一批污染大、能耗高、效益低的中小型企业,配套财税鼓励政策,大力支持绿色化生产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每个县(市、区)在工业园区内划出至少1平方公里的土地,专门设立科技园,用于承载高新技术企业、科创中心、孵化器等项目。
3.鼓励园区清洁生产。鼓励入园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推进园区节能减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跟踪、指导和监管,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业向社会公告,限期整改。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研究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五)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升级,建设智能化园区
1.加快园区企业智能化改造。以物联网技术、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为突破口,促进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园区的广泛应用,推进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普及信息化管理,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销售服务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生产运营效率效益。重点扶持一批示范企业实施“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改造,以点带面,稳步提升园区智能化水平。
2.提升园区信息管理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园区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园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园区高效电子政务和便捷的公共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平台化,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站式”园区管理服务模式,大幅提高园区管理服务效能。
3.推动园区环境监控平台智能化。建设园区环保综合在线监管平台,对感知数据进行一体化智慧应用,实现对园区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环境风险等要素的全面感知和综合评估,为园区“服务环境管理、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提供重要的信息化工具和手段,从根本上提升园区环境综合管理水平。
4.加快园区智能化支撑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园区建设创新创业、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据通信、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现代物流等“大数据、大支撑、大安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智能化园区中企业、工厂、设备、产品、服务与人之间的互联互通提供支撑。
三、配套实施举措,“四个强化”力求组织、资金、考核、宣传有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督查专员、牵头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政府信息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港口局等市直部门及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生态建设成效突出的园区。各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各相关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通过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创建工作,确保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资金需要。
(三)强化考核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中的目标任务,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将纳入工业考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园区考核评价体系,对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企业和县(市、区),给予相应奖励或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按期达标。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重大意义,充分展示各地好的做法及典型经验,广泛凝聚共识,促进形成园区、企业、社会合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