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统计局因人制宜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
2018-09-12
来源:
为有效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德安县统计局采取走出去、请上来等方式,因人制宜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专业统计年报布置业务培训会,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请上来,集中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为重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企业统计人员知晓统计违法不但企业要受到惩处,统计人员也有可能列入失信名录受到惩戒。
二是利用统计工作会议,集中乡镇统计站干部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开展以《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等重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统计法治观念,自觉抵制统计弄虚作假。
三是利用经济形势分析会协调会,走出去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重点宣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地方政府、部门干部的统计法治观念,遵守敬畏统计法律,依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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