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统计局学习贯彻《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德安县统计局学习贯彻《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近期,国家统计局印发了《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认真做好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及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工作,德安县统计局结合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加强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会上,局长带领全局干部对《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
重视宣传。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采取微信、微博、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同时加强对《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让社会各方面广泛知晓。
切实遵守。德安县统计局要求干部在学的基础上,深刻领会精神要领,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履行职权。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努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提高统计治理能力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