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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房管局关于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6    来源: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现就全县住宅小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物业管理区域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物业管理区域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区域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县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重点任务 

1.强化物业管理区域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物业管理区域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物业管理区域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物业管理区域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物业管理区域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要求 

(一)认落实主体责任物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物业用房、办公区域离人断电等相关措施的宣传培训,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中的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水泵动力设备等强弱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发现消防设施出现误报、渗漏等问题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或防护措施。在保修期内的,及时通知开发建设单位组织维修;保修期满后的,及时告知业主、业主委员会按照维修资金使用相关程序组织维修,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严格监督检查。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主管行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任务落实和法规标准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处罚到位不放过。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采取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鼓励全民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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