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实施动态管理
发布时间:
2018-10-31
来源:
联合惩戒实施动态管理,失信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不再将失信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相关失信记录在后台予以保存。
上一条:
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
联合惩戒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