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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11家煤矿被应急管理部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发布时间: 2018-10-31    来源:

  2018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公告》(2018年第6号),根据有关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规定,将59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2018年第三批)。云南省宾川县州城镇丰宁煤矿、祥云县加旺矿业有限公司加兴煤矿、华坪县浩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爱弄弄箐煤矿、镇雄县高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坡煤矿、宣威市坤城矿业有限公司宗范煤矿、云南恒鼎煤业有限公司沿河煤矿、镇雄县同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罗坪煤矿、镇雄县大银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大银煤矿、弥勒市瑞祥矿业有限公司石棚煤矿、弥勒市泥脖子煤矿、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兴鑫二号井共11家煤矿因存在未取得或已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组织生产,或采取虚假入井登记隐瞒入井人员等方式隐蔽、欺骗、阻碍、逃避、对抗监管监察执法,或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人员冒险作业,或被责令停产整顿后,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或存在“五假五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应急管理部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