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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公安局征集“昆仑2020”专项行动违法犯罪线索

发布时间: 2020-07-02    来源:

“昆仑2020”专项行动

       针对当前食药环、知识产权、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集中打击食药环“昆仑2020”专项行动。根据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截至年底,全县将集中开展打击行动,聚焦食药环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打源头、端窝点、催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德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现向广大市民群众征集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现将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打击重点


(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昆仑2020”1号行动)。重点打击肉制品、乳制品、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农资、烟草专卖品等领域危害食品安全,侵害国家、合法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犯罪,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或其他有害物质犯罪,农村、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犯罪。重点整治涉案线索指向集中、外流犯罪人员集中、食品相关产业集中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泛滥问题。
(二)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昆仑2020”2号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涉疫情防控物资犯罪,制售假劣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急救类、心血管类、抗癌类药品犯罪,制售假劣化妆品、假劣美容针剂、肉毒素等美容领域药品、医疗器械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跨国制售假药犯罪。重点整治职业犯罪人员输出地,假药、假医用器材源头地、中转地,包材印刷地等问题突出地区。
(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动(“昆仑2020”3号行动)。重点打击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妨害环境监督管理的污染环境犯罪,特别是以长江、鄱阳湖等江河湖泊为重点的区域和以医药、化工行业为重点的领域;重点打击大规模或系列性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草原,野生植物非法贸易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重点打击无证开采、不按许可要求开采、破坏性开采稀土、砂石等矿产资源犯罪,特别是长江九江段、鄱阳湖和赣江等水域河道非法采砂犯罪;严重破坏农用地、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行动(“昆仑2020”4号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妇幼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危害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安全的犯罪;非法复制、发行盗版网络游戏、文学作品、音乐、影视作品等制约创新创作活力的犯罪;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影响科技创新的犯罪。分行业分领域重点打击整治权利人企业、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屡打不绝的本地造假“顽疾”和重点实体市场。
(五)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行动(“昆仑2020”5号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犯罪;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用猎捕工具等发布广告和提供服务犯罪。重点整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的重点路线和通道;长江九江段、鄱阳湖等重点水域、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区域;各类与野生动物相关的网络交易、社交、直播、约车平台。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13767216928(胡警官);
举报信电子邮箱:dazadd@163.com;
邮寄举报信收信单位:德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收信地址:德安县蒲亭镇九仙岭路6号(邮政编码:3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