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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 促使一批案件得以执结

发布时间: 2022-11-15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德安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失信被执行人融资贷款、政策性支持、交通出行、晋职晋级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生活处处受限、朋友圈舆论压力主动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一、多平台曝光典型失信人员

“法官,我是周某某,我现在就把钱还了,可以撤销我的黑名单吗”。2022年10月8日,德安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王某某与周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周某某支付王某某人劳务报酬14400元。在执行过程中,德安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周某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查询房产、公积金等情况,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并积极做周某某思想工作,但周某某一直推脱拒不履行。

2022年10月1日,德安法院执行局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影院失信大曝光”“流动车失信大曝光”活动,通过移动宣传车、影院观影大屏幕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周某某发现自己位列其中,公布当天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明愿意还款,请求法院撤销其黑名单,承诺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就会把钱付清,10月8日上午便将全部执行款14400元转至法院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2022年德安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800余人次,通过“法媒银”曝光平台、微信公众号、移动宣传车、影院观影大屏幕、向文明办及发改委以推送“诚信红黑榜”等形式曝光典型失信人员100余人次,发布悬赏3人,执行到位金额1200余万元。

二、“三推送”机制落到实处

2021年,赵某向钱某陆续借款20000元,钱某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德安县法院,经法院判决,赵某需在三日内偿还钱某本金20000元及逾期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查封赵某的一处林地,但被执行人仍未有履行意愿。

执行法官借助“三推送”机制向赵某住所地的镇政府发出司法意见书,集中推送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镇政府收到后查明赵某正在参加村干部换届选举,告知其应当立即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赵某得知消息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及时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

德安法院执行局贯彻落实向乡镇、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执行案件信息的“三推送”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化协同执行机制,实时向基层综治网格员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悬赏公告等执行信息。2022年,通过“三推送”机制推送司法建议书228份,涉及执行案件400余件,收到反馈线索50余条,切实发挥社会力量推动执行工作,提升执行质效,形成了良性工作互动格局,营造了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