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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德安县工贸行业企业“双千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5    来源:

关于开展德安县工贸行业企业“双千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规划字〔2018〕51号)及《九江市贯彻落实全省“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九安监管政法字〔2018〕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开展工贸企业“双千示范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我县工贸行业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和风险管控示范企业各不少于10家。所有示范企业均形成以下完善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示范企业全面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全面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分析、评估、预警并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二)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依托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示范企业实现企业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实现示范企业在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注册登记率达到100%,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和台账信息录入率和完整率达到100%,并对隐患按照“两个15天”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层面

1.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各示范企业注册并登录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认真、如实、完整填报企业基础数据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业信息、地理位置、企业规章制度、历史事故信息、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信息等,做到必填项完整准确,其他项详实无遗漏,并做到持续更新。 

2.全面排查安全风险。企业按照有关制度、规范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总图布置(含周边环境)、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3.科学评定风险等级。企业要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和《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建立“一图”,即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4.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企业自下而上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实施管控。建立“三个清单”,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清单。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签订岗位风险辨识管控确认书(包括上下工序及本工序风险辨识、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5.实施风险告知和上报。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向员工、周边企业和社会公布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建立“一牌”,即风险告知牌,要将所有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责任清单逐一登记造册,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单独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形成“一企一册”每季度向安监部门上报(重大风险随时上报)。 

6.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企业要参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实施指南,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以责任清单、排查分级标准、闭环管理和考核奖惩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实现“一岗一清单”,自上而下层层落实排查责任。按照“两个15天”的要求,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登记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要在上述的基础上,按照《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赣安〔2018〕14号,市级相关文件待发)规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并与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二)部门层面

1.分级分类组织培训。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授课、咨询答疑等形式,组织示范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使企业知晓并熟悉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2.精心培育示范企业。定期深入示范企业开展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开展示范创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化指导。主动化解企业在示范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疑虑和顾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困难,使示范企业真正具备示范引领各项条件。 

3.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督促指导和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示范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实施内容、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二)强化宣贯培训。各示范企业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开展知识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标准化创建、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技能,切实做到全员参与,为标准化创建和双重预防机制示范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注重问题导向。各示范企业要及时研究解决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和排查治理重大隐患这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