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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德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8    来源:

 

 

 

关于印发《2018年德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2018年德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德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德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构建“信用德安”总体要求,不断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着力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一)根据拟出台的九江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出台德安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二)根据拟出台的九江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出台德安县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发改委、人民银行德安支行)

(三)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规范信用承诺标准模板,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信用中国(江西德安)”、“信用中国(江西九江)”、“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办、县市监局、人民银行德安支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四)制定2018年市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任务分工细则,全力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对县考核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办、人民银行德安支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五)全面完成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赋码工作,推进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回传和校核纠错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编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委)

(六)明确行业本领域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通过“信用中国(江西德安)”、“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红黑名单”。(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七)明确失信主体异议申诉、信用修复流程,引导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开展信用修复。探索建立有利于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将信用修复与纠正失信行为、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培训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二、完善信用基础建设

(八)完善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建设,提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查询和应用水平,提高平台和信用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办)

(九)完善“信用中国(江西德安)”网站建设。增加德安特色内容和栏目,开展网站实名认证,提供信用名片、自有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承诺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微信公众号运维,提升网站知名度和访问量。(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办)

(十)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完善县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扩大数据采集范围,提高数据处理质量。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交换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省、市考核指标要求,今年我县要向省平台报送信用信息100万条、双公示信息1万条,自身归集的信用信息数据量要达到300万条。(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办、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三、深化信用信息应用

(十一)落实省、市政府出台的信用文件和各类联合奖惩备忘录,强化案例报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牵头协调职能,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和措施;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应用,及时记录和统计联合惩效果,向县、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案例。(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十二)建立完善青年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推动在教育、民政、金融、旅游、婚恋等领域给予守信青年正向激励。(牵头单位:团县委、县发改委、人民银行德安支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十三)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开展涉政务、金融、电子商务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委、人民银行德安支行、县法院、县政府金融办、县商管办、县市监局、县农业局、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四、推动信用创新试点示范

(十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建立信用档案,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深度合作,健全信用档案建设、信息案例保护和应用机制,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德安支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十五)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在相关部门间的交换共享,逐步建立广覆盖的中小企业信用记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德安支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十六)推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将城市信用监测作为提升信用建设水平的主渠道,强化县乡联动、信用宣传、信息公开、失信事件反馈与处理,助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五、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十七)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引导信用服务机构与行业部门合作,开发信用产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德安支行、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十八)结合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儿童节、网络诚信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国庆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评选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推动信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序列试点,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监局、县委网信办、人民银行德安支行、县商务局、县商管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团县委、县广电台,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十九)以青年文明号创建为着力点,以青年为服务对象,深入开展“诚信点亮中国”全国巡回接力活动,扎实推动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文明办、县发改委、人民银行德安支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七、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二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补扩充联席会议成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人民银行德安支行、县政府信息办)

(二十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业务培训,宣传交流信用工作思路与经验成效;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技术交流和培训。(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

 

附件:2018年市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及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