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发展的 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9-20
来源:
为推动我县互联网创新创业园的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加快互联网创新创业园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租金扶持政策
由政府提供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工作和生活用房,并免租金5年,5年内该用房不得转租。
二、税收扶持政策
1.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内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实行100%奖励给纳税企业;
2.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内的高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100%奖励给缴税个人。
三、其他扶持政策
1.园内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扶持政策;
2.对国内获大奖和专利企业进行适当奖励;
3.开通德安县城到共青城市南昌大学的班车(至少早、中、晚三班)。
上一条:
《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