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价旅游合同的内容
发布时间:
2018-10-31
来源:
【包价旅游合同的内容】包价旅游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团社、目的地接待旅行社(以下简称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四)游览游乐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五)旅游费用以及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六)解决争议方法;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组团社、目的地接待旅行社(以下简称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四)游览游乐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五)旅游费用以及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六)解决争议方法;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上一条:
旅游经营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