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有效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五大工作思路(除隐患、严秩序、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坚持三大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刻汲取庐山市“1.4”和永修县“3.3”较大事故教训,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三年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为载体,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组 长:艾 菲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纬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施 延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金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桂家泉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官定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邓三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 健 县公路分中心主任
乐新钧 县教体局局长
袁为军 县市监局局长
王 凯 县城管局局长
李国军 县住建局局长
魏文宝 县工信局局长
邹井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关 振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闵清亮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闵清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动、调度、督导各部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推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零
1.强化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紧盯城市道路、昌九大道、河东大道、105国道、316国道、S304省道德白公路沿线、田五路及其他县乡道,全面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重点针对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临谷等险要路段,路段护栏缺失损毁,路基损坏,以及婚丧嫁娶、摆摊经营、马路市场等活动占用道路等问题,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向公路、交通等道路管养部门进行专题通报,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大检查。全面排查梳理本地“两客一危一货”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完善预警核查处置闭环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维护、动态监控、接驳运输等安全制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列出问题清单,推动高风险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源头整改,实现全县高风险运输企业数量每月环比下降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3.强化辖区基础信息大摸底。充分发挥辖区交管中队、派出所、“两站两员”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作用,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辖区内人、车、企基础信息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劳务用工单位(含种养大户)、企业等出行方式、租用车辆使用情况,摸清辖区内轻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4.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保证重点车辆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严密防范重点车辆“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车辆检验率要达95%以上,注销率达99%以上。(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5.强化重点人员隐患大清零。强化重点人员攻坚,协助交管支队考试科,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深入推进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格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驾驶人考试准入关,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密防范重点人员“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驾驶人换证率达99.5%以上,审验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6.强化事故多发路口大改造。对2021年以来发生死亡1人的2处城市道路重点路口(金带路第八加油站、滨河西大道与雁湖路交叉口)进行改造,落实“五必上”;对2021年度德白线、田五线、316国道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10处路口(详见附件一),采取工程改造、完善设施等措施进行全面隐患整改。在县乡公路突出隐患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公路分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二)推动交通违法大整治、大起底
7.打好减量控大“五大硬仗”。强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坚决打好隐患歼灭仗、秩序净化仗、信息制导仗、宣传攻势仗、协同共治仗“五大硬仗”,联合应急、公路、交通、市监、教育等职能部门形成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该项工作成效在全县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路分中心、县市监局、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8.强化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盯紧105国道、316国道、S304省道德白公路沿线等主线公路,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在下午(12:00-18:00)、前半夜(18:00-23:59)和后半夜(0:00-5:59)加大对酒驾醉驾事故多发时段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9.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减量控大”工作为中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城区道路加大对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4类(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和工程运输车4类(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整治力度;在105国道、316国道、S304省道德白公路沿线加大对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等5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在农村道路加大对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3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即日起实施,长期坚持)
10.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4月底前)
(三)推动重点要素大监督、大管控
11.强化营运客车动态监管。集中开展一次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行动,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对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立即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2.强化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督促幼儿园校车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13.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县市监局要加强电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含两轮、三轮及四轮“老年代步车”)进入市场。(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4.落实共享电动车上牌登记。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符合国标(GB17761-2018)标准的共享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由县城管局完成不符合国标(GB17761-2018)标准的共享电动车逐步登记,强化具体管控措施,并督促相关企业逐步淘汰、更换符合国标的共享电动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15.落实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完成对城区所有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16.推行货车靠右通行措施。对河东大道等流量大、货车通行比例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通行标志,在其他事故多发平交路口增设“一灯一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公路分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7.强化工程作业车安全管理。在城区上下班高峰期禁止工程运输车通行。对工程作业车辆(含环卫、供电、供水等工程作业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作业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即日起实行,长期坚持)
18.突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对全县施工路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常态巡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路段,要监督施工单位设置必要的减速带和物理降速设施、以及派员在施工路段两端的进出口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对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要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分中心、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四)推动共治格局大提升、大完善
19.健全农村地区“路长制”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国省道、县乡道及村道三级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0.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落实专项资金建设农村地区“两站两员”队伍,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力量;各乡(镇)要高位推动,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扎实开展基础信息摸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交通隐患排查等工作。县政法委将各乡镇“两站两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德安考评。(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21.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紧盯运输企业、车辆、路段等源头安全问题,充分发动新闻单位在做好传统媒体报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广泛运用新闻网站、两微一端、H5、图文、短视频、海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2.严密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开展在用车辆营运证和行驶证信息不一致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约束激励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五)推动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推广
23.深化交通安全氛围营造。细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措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银行、学校等临街电子显示屏,刊播文明交通宣传标语(详见附件二)和公益广告,在全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4.强化交通违法警示曝光。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驾校黑名单”等曝光行动,曝光一批重点违法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在执法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和停班整顿的车辆,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作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5.优化交通安全警示提醒。密切联系高德、百度等企业,在导航软件中标注事故多发路段信息。驾驶人使用导航过程中,语音提醒驾驶人“事故多发路段请减速慢行”。(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6.固化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推动三大运营商落实交通安全提示机制,对事故多发路段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时精准推送“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等短信提醒工作。(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作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具体举措。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预期效果。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管理职能和方案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挂图作战,清单化、项目化、专班化推进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行业监管、企业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做好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县“整治办”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等手段,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系统思维,深化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加强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以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县“整治办”要及时调度、通报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成效缓慢的单位和部门将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启动相应追责问责程序。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并固化相关机制、制度,长期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常治长效。各部门按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
附件:1.2021年农村地区亡人交通事故10处路口
2.文明交通宣传标语
附件1
2021年农村地区亡人交通事故10处路口
事故时间 |
事故地点 |
死亡人数 |
2021年1月31日21时15分许 |
德安县304省道12公里410米聂桥镇梓坊村路口 |
1人 |
2021年2月5日11时24分许 |
德安县邹桥乡304省道34公里800米处 |
1人 |
2021年3月4日14时27分许 |
德安县田家河—五台岭公路1公里500米处吴山集镇 |
1人 |
2021年4月7日6时43分许 |
德安县304省道12公里721米处 |
1人 |
2021年6月24日14时55分许 |
德安县爱民乡304省道29公里 |
1人 |
2021年7月28日6时21分许 |
德安县304省道22公里751米处 |
1人 |
2021年7月28日17时43分许 |
德安县磨溪乡新田村—新田水库公路930米(新田村游家路口处) |
1人 |
2021年9月5日4时21分许 |
德安县丰林镇S304省道7KM+420米处 |
1人 |
2021年11月28日18时40分许 |
德安县邹义公路47KM+700M(榜上曾家路段) |
1人 |
2021年12月15日10时50分许 |
德安县316国道794公里300米处(车桥镇长庆村门口路段) |
1人 |
附件2
文明交通宣传标语
文明出行,有序行车。
文明每一步,安全每一天。
文明在心中,平安在手中。
礼让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带上文明上路,携平安回家。
文明在您心中,安全在您手中。
严查违法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电动车戴头盔,安全行驶守法规。
人要安全靠右行,车要安全靠慢行。
驾车出行,请把安全“带”在肩上。
做交通守纪之人,兴文明礼让之风。
文明出行靠大家,一路顺畅你我他。
文明出行每一步,关爱生命每一天。
自觉遵守红绿灯,文明礼让你我他。
疲劳驾驶危险在,酒后驾驶事故来。
你我多一份自觉,道路多一份和谐。
人好路好出行好,你行我行大家行。
交通法规记心中,安全驾驶万事通。
行车走路有规矩,道路交通有秩序。
行人请走斑马线,出行才会有安全。
车让人,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
安全驾驶,文明礼让,珍爱生命,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