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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江西省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7    来源:

关于转发《江西省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 (镇 )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西省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请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自查。县级层面通过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其公众号等发布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

2、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核实情况逐一建立台账研究处置意见夯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处置。原则上纳入专项治理行动范围的纠纷案件应在当年办结。

3专项治理行动在县发改委(县营商办)组织下开展发改委(县营商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并具体负责涉及政府产权纠纷、合作协议不履行、政务失信治理等问题的督促整改县法院负责法院判决不执行等问题的督促整改县工信局负责账款支付不到位等问题的督促整改县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等问题的督促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涉及的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发改委(县营商办建立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机制,并将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县乡综合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久拖不决、企业反映强烈的予以扣分。各乡镇及各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和及时调度专项治理工作并在每月3日前向县发改委(县营商办报送上月工作推进情况。

5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回应舆情关注正面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举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附件1:《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德安县关于征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的公告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