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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22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2021〕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公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入选名单的通知》(赣府公开办〔2022〕1号),我县吴山镇成功入选,为全面推进吴山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吴山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公开模式创新为动力,持续推进吴山镇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确保到2022年6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吴山镇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形成基层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努力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创造德安好经验、树立德安新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高标准要求,调优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 (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6号)要求,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简化调整,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同时建立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确定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到要素完备、查询便利,要与本地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以及县乡村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公开。积极梳理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进“三减一加”工作模式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增加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规范化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在精简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探索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热点回应、监督考核有序衔接。安排专人负责专栏专题的发布、更新和维护。列明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流程、处理程序与时限、书面答复、申请收费情况。依托吴山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咨询解答等服务。

(三)坚持融合化要求,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吴山镇打造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人员、有制度、线上有专栏的“六有”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策咨询解读、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积极利用广播、微信、抖音、公示栏等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普及性、有效性和精准性。依托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果,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借力政务公开专区便捷高效特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信息服务。

(四)坚持便民化要求,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座谈听证、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

(五)坚持延伸性要求,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重点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在现有公开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村(居)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三、工作进度

(一)制定方案。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吴山镇实际,制定出台《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22年2月底前)

(二)动员部署。召开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成立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软硬件体系建设。各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三)组织实施。对照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加强联动,细化责任,建立考核验收和总结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四)总结报告。由吴山镇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任务的总体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体报告,上报县政府办公室,经审核把关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和吴山镇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统筹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鼓励探索创新。吴山镇和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各自职能,结合实际,开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指导。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吴山镇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吴山镇政务公开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五)做好考核验收。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要组织好对吴山镇建设工作总结材料审核把关,并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同时把吴山镇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德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余小毛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邓泽焰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涂发旺   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吴  锋   吴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陶良飞   吴山镇人大主席

章新科   吴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沙小凤   吴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仁杰   吴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  茜   吴山镇副镇长

王胜娟   吴山镇人大副主席

宋晓喆   吴山镇四级主任科员

周元龙   吴山镇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吴山镇党政办,由吴茜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全面工作。其他小组成员根据业务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